名称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014332540/2024-00288 分类 政府办文件   社会福利    通知
发布机构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4-08-12
文号 洪政办发〔2024〕28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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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住房保障受益面,提高我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水平,依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力度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通知》(苏建房保〔2013578号)《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洪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洪政规发〔2020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住房保障标准调整如下: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按我县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14元)的60%计算,由2023年的1760/·月调整为1850/·月。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按我县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14元)的80%计算,由2023年的2340/·月调整为2470/·月。

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标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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