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泗洪县2024年度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十八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泗洪县2024年度科技创新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全县科技创新能力,拓展创新空间,优化创新环境,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经济稳健增长,结合我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紧扣“四个泗洪”发展要求,锚定“四大定位”,致力“多作贡献”,围绕产业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持续构建产学研有效衔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格局与生态,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泗洪新实践贡献科技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创建江苏省创新型示范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基础研究支出达2500万元;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80家,净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8%以上;完成人才科技招引新竣工项目65个(人才35个);技术合同交易登记20亿元;外国高端人才来洪工作总数达8人。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 大力开展人才科技项目招引。聚焦重点产业链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强化人才科技项目招引,全年完成新竣工项目65个(人才35个),其中经开区17个(人才9个),常泗园区7个(人才4个),双沟镇、界集镇和上塘镇各3个(人才各2个),其余乡镇(街道)各2个(人才各1个)。县直各相关部门不设具体目标任务,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按照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计分考核。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科技创新,持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经开区和常泗园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责任单位:组织部、科技局、经开区、常泗园区,各乡镇(街道)〕
2. 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培育。积极构建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创新型领军企业为标杆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实施科技型企业“小升高(高新技术企业)、高升规(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备梯队,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稳步增长。全年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80家,其中经开区200家、常泗园区40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20家;净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其中经开区14家、常泗园区3家。〔责任单位: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经开区、常泗园区,各乡镇(街道)〕
(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3. 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导企业与高校、大院大所等科研机构合作,吸引优秀科研人员、团队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建立多元化的研究团队和研发机构,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强对企业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分析,以研发投入重点监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突破企业为基础,对有研发投入的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开展企业研发投入专项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R&D”活动培训、辅导,不断提高我县研发投入总量和质量,全年研发经费投入15亿元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升至2%。(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经开区、常泗园区,各乡镇)
4. 加强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鼓励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将基础研究列入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支持范畴,支持企业开展科学前沿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引导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同申报基础研究项目。全年立项基础研究项目15个以上,资助基础研究项目2个以上,全县基础研究投入总额2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经开区、常泗园区,各乡镇(街道)〕
5. 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加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促进前瞻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全年开展各类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30场以上,形成合作项目220个以上,获批科技副总项目50个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经开区、常泗园区、科技镇长团)
6. 全力推进技术交易促进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引进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受让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县内转移转化,加强对技术合同交易登记管理,技术合同成交额20亿元以上。积极引导重点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现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0个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经开区、常泗园区,各乡镇)
7. 深化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组织8家企业申报省乡村产业振兴(后补助)项目,6家企业申报省乡村产业振兴(科技帮促)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不定期开展产学研活动20场以上,组织企业参加省乡村振兴班培训6期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打造科创平台载体。
8. 推进科创载体扩量提质。全面落实《关于加快科创载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洪政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系统推进科创载体建设运营,逐步形成全链条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创建市级科创载体6个,其中经开区2个,常泗园区、青阳街道、大楼街道、重岗街道各1个;创建省级科创载体5个,其中经开区、常泗园区、青阳街道、大楼街道、重岗街道各1个。(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市监局、经开区、常泗园区,各街道)
9. 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建立研发机构优质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指导,稳步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企业研发机构水平。新建研发平台85个以上,省级研发机构5个以上,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0家以上。借助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创新资源,解决企业技术需求,引导重点企业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合作建设企业联合创新中心2个以上。全力打造以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为引领的创新平台体系,全县规上工业企业中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人社局、科技镇长团、经开区、常泗园区,各乡镇)
10. 加快推进常泗科创飞地建设运营。整合两地优势资源,不断集聚科创项目,加强培育孵化,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打造集成技术研发、人才招引、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联动的协同创新基地,形成“项目孵化在常熟、转化落地在泗洪”的创新生态。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14家,实现产业化项目1个以上,争创省级众创空间。(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局、常泗园区)
(四)强化引培高端人才。
11. 提升引才引智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大湖英才”集聚计划,力争引进博士、硕士等人才400人以上,培育省双创人才2名。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鼓励各类用人主体积极引进一批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等领域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外国高端人才,实现外国高端人才来洪工作数量达8人以上。〔责任单位:组织部、科技局、科技镇长团、工信局、教育局、卫健局、公安局、经开区、常泗园区,各乡镇(街道)〕
12. 构建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依托主导产业优势资源,按照“合作创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积极对接省内外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泗洪县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在研究生联合培养、毕业生就业和校企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共促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模式,推动校地、校企互融互促协同发展,组织不少于5家企业与3家以上省内外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10名以上。〔责任单位:组织部、科技镇长团、科技局、经开区、常泗园区,各乡镇(街道)〕
(五)营造良好科创生态。
13. 着力加大科技金融供给。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苏科贷”企业入库流程,拓展“苏科贷”受益企业范围,全年新增入库企业10家以上,总数达到70家以上,累计发放贷款1.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江苏银行、中国银行、南京银行、民丰银行、泗洪农商行、常熟农商行)
14. 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围绕新型膜材料、晶硅光伏、机电装备等主导产业,重点突出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领域,加快招引培育科技服务业企业,实现有效科技服务业企业达30家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局、市监局、经开区、常泗园区,各乡镇(街道)〕
15. 提升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泗洪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实施办法》,积极引导符合要求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全国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指导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常态化排查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促进全县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科学、规范、安全发展。(责任单位:科技局、教育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
16. 加大科技奖补资金支持。积极鼓励企业申报各类创新主体,对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农业科技型企业、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技术交易的企业,以及获得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获批科技副总、参与产品标准制订等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保持合理增速。(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市监局)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开发区、园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科技创新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安排,制定有力措施,确保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 强化监测督查。建立指标监测和通报工作机制,对各责任单位重点指标实行动态监测,按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对推进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重点调度。严格督促检查,做好督查问题反馈和协调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考核激励。强化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除目标任务完成外,根据任务目标进度推进、绩效评估情况,对超额完成年度科技创新指标的予以表彰,对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