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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严格做好新学期教育收费工作
发布日期:2012-02-03 访问次数:字号:[ ]


  一是及时下发各项收费标准。寒假前就把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依据、项目、标准下发到各个学校,要求各校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二是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各校于2月6日9点前将收费依据、项目、标准提前公示在公示栏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通监督热线。县局监察室24小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市民咨询和举报,并对任何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展开调查。(教育局 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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