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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泗洪县一系列大型招聘会也进入了火热筹备阶段。连续几年,泗洪县委、县政府牢牢抓住外地务工人员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家乡的巨大变化,让他们了解家乡也有着很多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能让他们不离家门就找到好的工作,可以让他们实现“家门口就业,家庭工作两不误”的美好愿景。
在2012年泗洪县春节系列招聘会开始之前,本刊特就群众关心的就业相关政策,采访了泗洪县人社局就业处的相关负责人。
问:参加失业保险有什么用处?
答:参保人员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问: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保险费按职工工资收入(目前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1369元)的3%比例缴纳。其中单位承担2%,个人承担1%。
问:目前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
答: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即目前失业金支付标准最低不低于548元/人/月,最高不高于800元/人/月。
问: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们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与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相同,缴费率为本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所需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
问: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问: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是重新就业的;二是应征服兵役的;三是移居境外的;四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是无正当理由,累计3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暂停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中断原因消失后,可以恢复领取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且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
问:职工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什么时间带什么资料去办理失业登记?
答: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失业人员资料(档案等),60日内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问:哪些对象可以享受社保补贴?
答: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第53号令)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指以下8类人员:(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的;(4)残疾的;(5)城镇家庭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问:社会保险补贴每年何时开始办理?享受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社保保险补贴上半年申报时间为3月份,下半年申报时间为9月份。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问:申报社保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个体经营(有营业执照的)需提供的材料:(共10项)
1、个体经营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居民身份证;
6、参保职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通知单;
7、养老保险费缴费收据;
8、失业保险费缴费收据;
9、建行存折或卡;
10、结婚证(夫妻双下岗的提供)。
灵活就业需提供的材料:(共9项)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居民身份证;
6、参保职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通知单;
7、养老保险费缴费收据;
8、失业保险费缴费收据;
9、建行存折或卡。
问:小额贷款发放的对象有哪些?
答:(1)就业困难人员;(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军队退役人员(2010年以来);(4)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5)返乡农民工(2010年以来);(6)被征地农民个人创业的。
问:贷款的额度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年。
问: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程序是什么?
答:1、借款人书面申请,并在县劳动就业管理处领取和填写相关表格和资料;
2、到户籍所在乡镇签署推荐意见;
3、县劳动就业管理处书面审查。在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共10项):
①《泗洪县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填写时不得有涂改痕迹,不得使用修正液);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
④《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毕业证(2010年以来)或退伍证(2010年以来)或解除合同文件(2010年以来,经外地劳动部门备案)或被征地证明(国土部门盖章);
⑤身份证、户口本;
⑥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除外);
⑦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单身提供,由民政局盖章);
⑧担保人收入证明和工资单原件(单位盖章,担保人必须是本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⑨担保人身份证;
⑩申请人照片3张。
问:小额贷款的贴息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答:小额贷款贴息分为全额贴息和50%贴息。
全额贴息部分是指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及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
50%的贴息是指由财政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毕业生和被征地农民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
微利项目是指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餐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
问: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两证换一证的需带以下材料(共4项):身份证、《就业登记证》、《优惠证》、2张2寸照片;
新成长人员需提供下材料(共4项):身份证、户口本、2张2寸照片、高中以上学历需带毕业证。
问:我县的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有哪些?
答:经认定的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共有16家,分别是:泗洪县职业介绍所、泗洪县职教中心、泗洪县淮北职业培训学校、泗洪县新星职业培训学校泗洪县佳讯职业培训学校、泗洪县朝阳职业培训学校、泗洪县兴洪职业培训学校、泗洪县民生职业培训学校、泗洪县文达职业培训学校、泗洪县华清职业培训学校、泗洪县猿洲职业培训学校、泗洪县波司登培训学校、泗洪晨远电脑职业培训学校、特种培训中心、五里江培训中心、泗洪县杏林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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