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点燃激情、追求卓越”的激情文化,在全县上下形成“公民讲道德,企业负责任,机关强作风,项目惠民生”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激情泗洪”2011年度评选活动,评选表彰十佳公民道德模范、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十佳模范履职公务人员和十佳群众满意民生工程。
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经各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组委会评审,初评出十佳公民道德模范、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十佳模范履职公务人员和十佳群众满意民生工程的候选人、候选项目各20名(项)。
按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工作程序,2012年1月12日至1月16日,县主办单位在宿迁日报B版、中国泗洪网、泗洪风情网等媒体刊发候选人(项目)简要事迹和简要介绍,面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欢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投票评选。如对候选人和候选项目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月16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泗洪县文明办;邮编:223900;联系电话:0527-86230478;电子邮箱:xshwmb@126.com。
“激情泗洪”2011年度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2年1月12日
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2012年1月12日至1月16日(报纸投票以寄达当日邮戳为准)。
2、投票范围为组委会公布的十佳公民道德模范、十佳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十佳模范履职公务人员和十佳群众满意民生工程候选人(项目)。
3、每个候选人(项目)均有一个阿拉伯数字代码,投票时填写候选人(项目)代码即可。
4、本次评选活动设报纸和网络两种投票方式,每位投票人可以任选其中一种投票方式;每张选票所选候选项目和候选人不得超过或者少于10人(个),否则视为无效票。
5、报纸、网络选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学生证或军人证件),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6、报纸选票注意事项:
①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缩放、扩放、拼接的选票无效。
②填写选票时,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项目)序号后的“○”涂黑,“○”部分涂黑无效。
③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须附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否则选票无效。
④单位组织集体投票的,可以将选票统一送至县委十三楼1306室;个人通过邮局寄送选票的,可直接寄至泗洪县文明办,邮资自付。
7、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①点击中国泗洪网、泗洪风情网“泗洪县‘激情泗洪’评选活动”网络投票平台,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
②每个IP地址只能投票一次,重复投票无效。
8、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众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项目、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候选人评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投票结束后,投票人姓名、有效证件号将经过相关机构有效验证,剔除不合格选票及重复选票后,采取科学方法统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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