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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泗洪县人民政府批准,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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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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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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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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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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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
地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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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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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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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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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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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日照间距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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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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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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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增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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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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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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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青阳路、南至太湖路、北至珠江路、东至马陵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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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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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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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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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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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1.0≤多层≤1.7,1.0≤高层≤3.5;商业:1.0≤多层≤3.5,1.0≤高层≤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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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多层≤30%,高层≤20% ;商业:多层≤55%,高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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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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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须采用日照分析并满足大寒日3小时要求,且多层住宅须满足≥1.45的日照系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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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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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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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或100万元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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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30日内付成交额的50%,120日内付成交额的70%,余额供地前付清,供地时间成交18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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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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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人民路、南至太湖路、北至珠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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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龙郡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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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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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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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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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1.0≤多层≤1.7,1.0≤高层≤3.5;商业:1.0≤多层≤3.5,1.0≤高层≤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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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多层≤30%,高层≤20%;商业:多层≤55%,高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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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35%,商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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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须采用日照分析且满足大寒日3小时要求,且多层住宅须满足≥1.45日照系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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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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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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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或100万元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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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30日内付成交额的50%,120日内付成交额的70%,余额供地前付清,供地时间成交18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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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块具体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用地面积均以实地勘丈为准。项目规划要求按泗洪县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规定的规划设计要点及规划部门审定的方案实施。
四、本次参加竞买的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在我县按合同约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除外。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1日起到泗洪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七、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7日,到泗洪县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1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泗洪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2年1月9日8时30分至2012年1月19日9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的地点为泗洪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各地块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泗洪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书及其它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挂牌价和购买价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其他税费。
(四)、对报名竞买保证金高的地块的竞买者,可同时兼报保证金低的地块,如果2宗地同时竞得,必须在10日内交清2宗地的竞买保证金,否则取消2宗地竞买资格,并处以2宗地成交总额10%的违约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五)、成交后不能按照规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缴付土地出让金的,一律取消竞得资格,并处以成交价20%的违约金,款项从定金中扣除。
十、联系方式及开户行如下:
联系地址: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27-86229440 联 系 人: 滕海涛 王锐 陈琪芳
开户行及帐号:单位 户名:泗洪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泗洪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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