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泗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县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以实际行动掀起向李林森同志学习的热潮,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泗洪跨越发展中创先争优、再立新功。
请各单位将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情况简要总结后,于11月20日前发至shzzk@126.com。
中共泗洪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1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李林森 学习活动 转发 通知
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1日印发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