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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1访问次数: 字号:[ ]

转发《关于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泗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县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组通字〔201147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以实际行动掀起向李林森同志学习的热潮,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泗洪跨越发展中创先争优、再立新功。

请各单位将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情况简要总结后,于1120日前发至shzzk@126.com 

 

中共泗洪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1111

 

主题词:创先争优  李林森  学习活动  转发  通知

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1111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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