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政办发〔2011〕119号
县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泗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洪经济开发区,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泗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六日
泗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积极推动我县农村环境“季季评”和“环境优美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道路沿线环境卫生为重点,打造一批精品线路和环境优美乡村,以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由点到面、分批推进,努力保持“最整洁、最优美、最生态”的农村环境,擦亮泗洪环境“名片”。
二、整治范围和目标任务
整治范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范围为各乡镇集镇区、重点道路(高速、省道、县乡道路、乡乡道路、乡村道路)沿线和村庄环境卫生。
目标任务:通过综合整治,彻底改变乡镇部分地段脏乱差以及交通混乱现象,实现四个明显变化的目标,即:市容面貌明显改观、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通行效率明显提高。清理道路沿线两侧杂草、沟塘内漂浮垃圾;清理各种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和乱堆乱放的草堆、破旧房屋、废弃猪圈和简易厕所等。各乡镇要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集中整治,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对道路沿线环境进行日常保洁,彻底清理各种垃圾杂物,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围绕“六清六建”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省级示范村创建和“环境优美乡村”创建活动为抓手,努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开展,提升形象。从10月起,全县农村环境集中整治100天。各乡镇要以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村”创建活动为契机,在抓好面上创建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典型示范,着力改善农村重点道路沿线环境,切实提升农村“窗口”形象。
(二)全面推进,突出亮点。各乡镇要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推进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示范村要尽量选择在高速、省道、县乡道路沿线或康居示范村周边,应具备基础条件好、自然村组建设规划相对整齐规范、住户相对集中等条件,同时对投入部分资金就能见到明显成效的村组应进行重点整治。
(三)统筹经费,加大投入。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结合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三清”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农村环境整治各项资金,切实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完善配套,落实载体。强化保洁队伍建设和管理。各乡镇要按照集镇区常住人口3‰—5‰的比例,建立集镇区保洁队伍;各行政村的每个组至少要配备2名保洁人员,每位保洁人员配备一把扫帚、一个垃圾收集袋、一把铁锹、一辆小三轮车和有环卫标志的统一服装。要加强环卫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明确保洁范围和标准,其中从低保人员中选配的保洁人员,应相应提高待遇。完善公共设施配套。2011年,双沟镇、临淮镇、陈圩乡、瑶沟乡、梅花镇、金锁镇、上塘镇、魏营镇8个乡镇被确定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试点乡镇。每个试点乡镇要在镇区建设一座压缩垃圾中转站并配备专用垃圾压缩车,所有乡镇均要配备一定数量垃圾箱、垃圾房、公厕。环卫设施布局要合理,并满足使用需要,配齐垃圾清运车等农村垃圾收集设施。每个村组都要有临时的垃圾填埋点,实施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处理,做到垃圾及时收集、转运、填埋,村庄内无垃圾死角,道路整洁干净,河道沟塘水面无漂浮物,水质良好无异味,确保沟渠水道畅通。
(五)健全机制,优化环境。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三支”队伍,制定完善环卫保洁、绿化管养等长效管理制度,努力做到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专门成立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乡镇长、县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综合整治专业队伍。制定细化整治方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充分调动农户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要通过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及进展情况,对正面的典型事例、人物要及时宣传,对工作不力、无明显成效的要通报批评和电视曝光,让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齐抓共管,形成联动机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政府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考核,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每个乡镇集镇区和随机抽取的2—3个村(居)进行量化考核,并印发督查通报,通报被检查乡镇的排名情况,建立每月明查暗访、季度考核评议、年度计分累计的常态化考核机制。各乡镇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方案,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查结果与城管、环卫、绿化三支队伍的工作人员以及村组干部的待遇挂钩。
(五)明确奖惩,确保责任到位。县政府对在市、县检查评比活动中获前三名的乡镇,将予以表彰;对市、县检查评比中倒数后三名的乡镇,将给予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分管负责人电视检讨;检查评比连续两次倒数的,由乡镇长电视检讨;检查评比连续三次倒数并整改不到位的,由乡镇党委书记电视检讨。
附件:泗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检查考核标准
附件:
泗洪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检查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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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标 准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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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和队伍建设
(10分) |
1. 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2. 建立健全本乡镇检查、考核、评比、奖惩长效管理制度,有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3. 有满足需要的城管、环卫、绿化管养队伍,有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及管理、考核、奖惩台账。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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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30分) |
1. 门前无乱堆乱放的建筑垃圾和杂物,建筑材料无占道,且在指定地点堆放并规则有序。集镇区无散放家禽家畜。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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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店外店、无占道经营、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扯、乱晾乱晒;无马路市场,无市场外溢;无破损门头招牌、广告牌。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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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绿化定时修剪,无枯死树木,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或栽种蔬菜等,花(树)池完好无损。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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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相对规范的垃圾填埋点,垃圾及时覆盖,无外溢现象。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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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环境
容貌管理
(30分) |
1. 无废弃的猪圈、简易搭建的破旧厕所。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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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个村组草垛堆放整齐,搬迁至屋后或集中堆放。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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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无乱堆乱放的建筑垃圾和杂物,沟塘无漂浮物和白色垃圾。庄台内外无积存裸露垃圾、污水和卫生死角,排水系统通畅,道路通达。村部周边环境整洁卫生,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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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高速路、省道、县乡干道)沿线环境
(20分) |
1. 道路沿线两侧视觉范围内无乱堆乱放的草堆、废弃猪圈、简易厕所。河塘沟渠内无漂浮垃圾和蒿草。无秸秆焚烧,严禁将秸秆堆放在沟渠路旁。无废品收购点,无破旧房屋和蓬亭。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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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村庄墙体及建筑物外立面、树干涂白出新。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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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基础
设施建设
(10分) |
1. 乡镇集镇区、村(居)配齐配足垃圾桶、垃圾池、垃圾房和垃圾清运车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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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垃圾池、垃圾桶无破损。 |
4分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