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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创组办发〔2010〕3号:关于窗口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30访问次数: 字号:[ ]

 

 

 

洪创组办发〔2010〕3号


关于窗口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泗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县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

  为推进全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8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创先争优公开承诺集中推进月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承诺活动在提升窗口单位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就窗口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诺对象

  具有执法权、审批权、管理权及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科股室、二级单位等窗口单位。窗口单位单独成立党组织的要有党组织承诺和党员承诺,未单独成立党组织的要有党员承诺。

  二、承诺事项

  围绕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创业环境,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结合当前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本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作出具体承诺。

  三、承诺公示

  承诺内容要制作成便于展示的标牌,同时将工作职能、服务内容和对象、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一并向社会公开。党组织的承诺标牌悬挂在单位、部门或科股室的显眼位置;党员承诺标牌悬挂在办公室门口或采取席卡的形式摆放在写字台上。

  四、公示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请务必于9月6日前将窗口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服务事项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shcxzy@126.com,组织科将选择部分党组织、党员的承诺内容公示在中国.泗洪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同时将组织人员抽查各窗口单位承诺标牌悬挂情况。

  附件:窗口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服务事项统计表

中共泗洪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30日


  附件:

窗口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服务事项统计表

填报

单位

窗口单位名    称

审批或服务

项      目

党组织承诺内容

党员承诺

备注

承诺人

职务

承诺内容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创先争优  窗口单位  公开承诺  通知

  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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