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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创组办发〔2010〕1号: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集中推进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30访问次数: 字号:[ ]

                                                                                      

                                                                                            洪创组办发〔2010〕1号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集中推进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泗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县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

  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经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8月份开展创先争优公开承诺集中推进月活动。现就做好公开承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调研走访,确定承诺事项

  承诺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泗洪县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洪发〔2010〕4号文件)和各单位、各部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意愿,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实际,逐级开展承诺: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承诺,党员向党组织、群众和服务对象承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二、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内容

  确定承诺事项后,党组织和党员要分别按照《党组织创先争优承诺书》、《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的格式要求,填写、签订承诺书。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书要报审核单位存档,建立承诺台账。党组织要在显著位置(如公开栏、室外电子屏、服务大厅、单位门厅等处)将党员承诺书或党员承诺台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基层党组织必须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党组织承诺书,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可以召开承诺大会公开。各级党组织还要积极探索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开。

  三、严格审核把关,注重典型引路

  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各乡镇党委、泗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县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承诺书要于8月5日前报县创先争优活动办,由县创先争优活动办负责审核把关;机关党委下属其他党支部(党总支)承诺书由机关党委审核把关;村居党组织承诺书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教育、卫生等单位党组织承诺书由其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共同审核把关;非公企业党支部承诺书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或乡镇党委、县直相关部门党组织)把关。党员承诺书由所属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审核指导重点要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基层实践,遴选出一批具体、实在的承诺样板,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分类指导

  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建立承诺活动进度报告制度、重点抽查、观摩交流等形式,对集中推进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要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外出务工流动党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如何为家乡建设做贡献开展承诺;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基层党组织承诺事项一般不少于5件,党员承诺事项一般不少于2件。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在8月10日前,精选出3-4份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书,连同《泗洪县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hcxzy@126.com。

  附件:1、各类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2、党组织创先争优承诺书

   3、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

  4、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情况统计表

中共泗洪县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5日


  附件1:

各类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供参考)

  1、农村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乡镇村居比发展,创文明富裕新农村”活动的开展,作出承诺。党组织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在开展“结对竞赛”,落实惠农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培养新型农民、培育文明乡风、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结合设岗定责,重点在积极开展“双创双富”、服务农民群众、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承诺。

  2、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机关单位比作风,创表率服务新形象”活动的开展,作出承诺。党组织要围绕打造“引领表率型”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机关创建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3、教育系统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教育系统比奉献,创素质教育新模式”活动的开展,作出承诺。党组织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

  4、卫生系统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卫生系统比爱心,创医患和谐新品牌”活动的开展,作出承诺。党组织要围绕落实医改任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等中心任务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岗位成才、精益求精,掌握先进技术,增强心系人民健康、关爱患者生命的责任心和职业精神等方面作出承诺。

  5、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非公企业比技能,创维护发展新堡垒”活动的开展,作出承诺。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实施“三联三引”工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出承诺。企业中的党员要重点在技术攻关、节能减耗、市场开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奉献爱心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业主要围绕诚信守法经营、尊重和维护员工权益、支持党建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承诺。

  6、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要围绕“社会组织比诚信,创推动公益新风尚”活动的开展,作出承诺。党组织要围绕各自的行业特点重点在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工作制度、扩大党员教育覆盖面、实施“公信力”工程,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诚信服务、争做行业标兵、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作出承诺。

  附件2:

党组织创先争优承诺书

(承诺时段:2010年8月—2011年6月)

承诺内容

兑现情况

领导点评

情    况

         点评人:(签字)

群众评议

情    况

承诺党组织

承诺时间

  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党员创先争优承诺书

(承诺时段:2010年8月—2011年6月)

承诺内容

兑现情况

领导点评

情    况

         点评人:(签字)

群众评议

情    况

承诺时间

所在支部

  承诺党员:(签字)

  附件4:

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2010年  月  日

党组织名称

党员人数

党组织承诺(项)

党员承诺(项)

备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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