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0-06-21 访问次数:字号:[ ]


广大农民朋友们: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今年国家第五次出台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经国务院批准,5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合印发了《2010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决定今年自521日至930日继续在江苏、河南、山东、安徽、河北、湖北6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我县自617日至930日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我县将由各承储库点和委托收储库点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和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此次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品种为:白麦、红麦、混合麦。按照小麦新的国家标准规定,白麦分为硬质白小麦和软质白小麦,其中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白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白小麦。红麦分为硬质红小麦和软质红小麦,其中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硬度指数不低于60的为硬质红小麦,硬度指数不高于45的为软质红小麦。不符合以上标准的为混合麦。

  最低收购价小麦质量标准和价格:以2010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也就是容重每升750770克(含750克),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白麦每市斤0.90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86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每市斤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等内品。非标准品小麦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收购企业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确定。希望广大农民朋友把小麦晒干扬净,使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送到国家指定的库点出售,只有这样,才能卖个好价钱。

  在收购期间,县商务局将依法加大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力度,督促接受委托收购的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到既不压级压价、克斤扣两,也不抬级抬价、收“人情粮”;不拒收、限收;不打白条;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扣售粮款;同时,责成接受委托收购的企业,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增扣价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设置小麦等级标准展示台,配备必需的检验仪器设备,对售粮农民提出质量异议的,及时用仪器进行检验复核;坚持优质服务,广泛开展真情助农活动,搭建凉棚,设置茶水供应处,免费提供防暑药品。搞好约期送粮,避免农民朋友集中卖粮和排长队卖粮现象。让你们称心而来,满意而归。

  农民朋友们,你们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必须把应该做的事做好,也请你们对我们的收购工作给予监督(监督电话:8622365086231701)。

  感谢你们对粮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祝你们:幸福安康,万事顺意!

 

                                 泗洪 县 商 务 局
                                  
中央储备粮宿迁直属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泗洪县支行

 

                                 二O一O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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