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答
发布日期:2010-05-11 访问次数:字号:[ ]


一、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哪里组织实施,由哪里具体负责、办理?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业务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隶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承办,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和行政村协助办理。

二、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答:具有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保。

三、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如何缴费,国家补贴多少?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费。目前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1002003004005006006个档次。其中每人每年缴100元,补贴30元缴;缴200元,补贴35元;缴300元,补贴40元;缴400元,补贴45元;缴500600元,补贴50元。一次性缴清者,按每年度缴费标准折算年限,每年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指一、二级),由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缴费,同时享受缴费补贴30元;农村低保户、特困户、优抚户及享受大病救助待遇人员参保的,个人缴纳的费用中由县财政承担30元,同时享受缴费补贴30元。

四、问:什么时候能够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能领多少?

答:足额缴纳满十五年,年满60周岁,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为60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按规定标准连续缴纳保险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不含15年),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增加10个百分点。

五、问:已经年满60周岁没有交过养老保险的人怎么办?

答: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

六、问:缴费不满十五年,到领取年龄了怎么办,参保人员意外死亡怎么办?

答: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到龄者,可补缴,但不得超过十五年。参保人员死亡,将个人帐户余额,除财政补贴外,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

七、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到哪缴,多久缴一次?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员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所以货币形式每年缴纳一次,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核发《缴费手册》,建立养老保险档案。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八、问:以前缴过老农保的怎么办?

答:老农保参保人转入新农保,按新型农保缴费标准折算缴费年限。

单位地址:泗洪县长江路北劳动保障大楼 

办公电话:0527-89886101   0527-8988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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