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报道 >>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 >> 文件资料
 
     
洪学组办〔2010〕6号:关于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20访问次数: 字号:[ ]

中 共 泗 洪 县 委 深 入 学 习 实 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洪学组办〔20106

 


关于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

测评工作的通知

 

全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参学单位,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各指导检查组、专门指导组、专项督办组:

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部署安排,现就做好全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内容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总体评价,对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和建议。

2、对第二批参学单位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总体评价,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象和范围

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对象:参加全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乡镇、村,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单位。

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人员的范围:本单位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乡镇等单位还可以从实际出发,邀请部分熟悉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以及服务对象、工作对象等参加。参加测评的人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参评人数和参评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指导检查组、专门指导组要对测评人员的范围、规模等进行把关。

三、测评方式和时间安排

1、县委学习实践办通过网络发布测评表,引导公众进行测评。

2、各参学单位党组织座谈测评。在通报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参评人员现场填写测评表(一),有条件的单位还可通过个别征求意见或网络调查的方式进行。测评表(二)由基层党组织填写。

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原则上在213日前完成。测评的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党委、泗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各有关单位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领域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实际出发作出具体安排,并全程跟踪,指导各单位组织开展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各指导检查组和专门指导组要加强对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特别要注重指导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2、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细致,把测评的过程作为听取民意、汇集民智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促进整改的过程,真正测评出方向来、测评出动力来、测评出干劲来。乡镇党委在组织好自身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同时,还要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并派指导小组或指导员参加。

3、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要重视对群众所提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切实把测评结果的分析运用与改进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指导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各单位要将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对测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223日前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附:《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210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满意度 测评 通知

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210

(共印60份)

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一)

 2010    

项目

满意

比较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对本地本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总体评价

 

 

 

 

对本地本单位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

1

2

3

(注:请在所选评价栏目下框内打√,多选无效)


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二)

2010    

 

对第二批参学单位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情况的总体评价

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满 意

比较满意

一般

不满意

不了解

 

 

 

 

 

 

 

 

 

 

 

 

 

 

 

 

 

 

 

 

 

 

 

 

 

 

 

 

 

 

 

 

 

 

 

 

 

 

 

 

 

 

 

 

 

 

 

 

 

(注:请在所选评价栏目下框内打√,多选无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