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他山之石
 
宿迁市全力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09-07-03访问次数: 字号:[ ]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征地补偿政策规定,以实施阳光征地工程为抓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该市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运作程序,严格执行征地报批前的告知、确认、听证和批准后的两公告程序以及征地信息网上公开等制度,积极做好土地征(转)用的土地报批材料的组织、审核和报批工作。同时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保证征地安置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为保障失地农民长远生计,该市在切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落实的基础上,于近期及时研究出台了《宿迁市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凡依法征收宿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的,均应实行“土地换社保”,用地报批一律实行先保后征,即凡是没有按照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没有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情况作出相应说明的均不报批新的征地,从政策依据上确保被征地农民实现从选择货币安置到刚性进保的质的转变。





'>我要评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