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拔泗洪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名额
泗洪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为泗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选拔2名会计专业工作人员。
二、选拔范围条件
选拔范围:具有我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8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具有会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受学历限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8日之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选拔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程序公开、择优选拔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09年6月8日-9日到泗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3张。
报名者需填写《泗洪县公开选拔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范围为财务财会类专业知识;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拔计划;专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在泗洪县劳动保障网上公布。
(三)面试
按公开选拔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
按专业考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拟招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选拔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工作态度、职责履行,工作成绩、表彰奖励等情况。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不合格,取消选拔资格:
一是对照简章规定,不符合选拔报考条件者。二是近三年(2006年1月1日)来受到党政纪处理的。三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中国·泗洪”政府网、泗洪县劳动保障网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选拔人员。
(七)其它
拟选拔人员由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为其办理调动相关手续。拟选拔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选拔录用医保处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泗洪县人事局纪检组(0527-86222146)。
五、本简章由泗洪县人事局、泗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选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事局86230799。
报名联系电话: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6222329。
选拔招考岗位名额、选拔条件及有关选拔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泗洪县人民政府网www.sihong.gov.cn;
泗洪县劳动保障网http://www.shldbz.gov.cn/。
泗洪县人事局
泗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