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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城乡公交车升级改造工作


发布日期:2009-12-09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规范城乡公交车管理,方便群众安全出行,12月9日,我县专题召开城乡公交车升级改造动员大会,对升级改造工作进行部署。徐德、刘加利、卞兆猛等县领导出席会议。

目前,我县经营城乡公交班线的客运企业共5家,班线22条、班车371辆,截至到明年1月,将有173辆公交车达到营运期限,占车辆总数的46.6%,这部分公交车使用时间较长,车身磨损严重,安全系数下降,严重影响了群众出行安全。现有的5家城乡公交经营企业都是采取挂靠经营方式,公司重收费轻管理,不规范经营行为时有发生,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因此,开展城乡公交车升级改造势在必行。这次城乡公交车升级改造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确定3家城乡公交经营企业,分别经营我县北片、西南片、东南片城乡公交班线。新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要购置环保空调公交车,新车必须在2010年1月20日前投放到位。原已满8年经营期的城乡公交车,在新车投放市场运营时无条件退出市场,由物价部门进行评估,按照自愿原则,由县政府依据评估价格进行等值收购;未满8年经营期的城乡公交车可以继续营运或退出营运市场,对于提前退出营运市场的,每提前一个月,县政府将奖励城乡公交车实际车主1000元每台。

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德就做好这次城乡公交升级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开展城乡公交升级改造是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客运市场健康发展、提升泗洪对外形象的需要,各部门和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城乡公交升级改造工作。在实施改造工作中,要坚持正确引导,依法规范操作,本次改造一定要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有情安置;要坚持公开竞争、择优选择经营主体,从准入条件到享受相关政策,都要公开、公平,坚持阳光操作。要坚持政策激励,兼顾各方利益。县政府将投入大量资金,对到期的车辆进行回收,对提前退出的进行奖励。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车主为贫困家庭的要一事一议,特殊照顾,给予倾斜性的照顾。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城乡公交升级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宣传发动,加强市场整顿,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如期如实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加利主持。副县长、公安局长卞兆猛对这次城乡公交升级改造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公安局、交通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图/文 张笑 陈德斌 责任编辑 刘贤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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