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上午,我县召开全县城市公交车升级改造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城市公交升级改造工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卞兆猛出席会议。政府办、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卞兆猛指出, 随着我县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区人口不断增加,县内群众对于出行质量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我县已有的城区公交线路虽已基本覆盖了政府、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和住宅小区等,但是在线路优化安排、出车频次、运力投放,站点等基础设施设置、安全经营管理等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难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已是势在必行。为此,我县多次组织专业人员到省内外进行考察调研,对外地的经营模式、企业管理理念进行分析,并组织专人对我县城市公交企业管理及车辆运行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社会调查、个别走访等形式,制定出台了《泗洪县城市公交升级改造实施意见》,对改造工作的实施原则、改造内容及具体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规定。
卞兆猛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市公交升级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明确目标,有序推进,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公交升级改造工作圆满完成。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继银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成立泗洪县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泗洪县城市公交升级改造实施意见》。
本次城市公交车升级改造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确定1家城市公交经营企业,对县内8路、9路和10路共3条公交线路实施升级改造。同时,对已满8年经营期的23辆公交车,无条件退出营运市场,按照自愿原则,由价格认证部门进行评估,并由获得经营权的客运企业依据评估价格进行等值收购。新出台的《泗洪县城市公交升级改造实施意见》还对城市公交企业的确定、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新获得的公交经营企业为1家,要求实行公司化经营,经营期限为8年,同时要求新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要购置32辆环保空调公交车,新购置的公交车必须在2010年1月4日前投放到位。
本次升级改造工作从11月20日启动,至明年1月8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报名及确定经营权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等三个阶段。
( 图/文 石军 朱薇薇 责任编辑 刘贤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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