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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综合督查方案

发布日期:2008-09-02访问次数: 字号:[ ]

 

泗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综合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展,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指挥部决定开展集中整治综合督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08935日集中督查,96进行汇总。

二、督查内容

1、车辆排查登记情况。主要检查“三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排查登记进展情况,查阅相关台帐,按照无牌无证、异地挂牌、有牌有证三个类别分类登记建立台帐。

2、“路长制”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农村道路普查情况登记表,看是否确定路长人员名单,实地抽查有关道路路长管理责任标牌是否设置到位。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重点检查台帐登记数量、治理工作计划、是否明确责任到人或单位,以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

4、交通安全宣传情况。主要检查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是否浓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市政府通告、刷写墙体标语等。

三、具体分工

八个职能部门分为四个督查组分片进行督查,分别由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牵头,工商、教育、经贸、质监部门配合,每个督查组由4人组成(各部门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各1名),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兼联系人,配合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督查车辆原则上由牵头部门安排,具体分工为:

第一组:公安局牵头、教育局配合,督查双沟、四河、峰山、天岗湖、上塘、魏营6个乡镇;

第二组:安监局牵头、工商局配合,督查车门、瑶沟、开发区、归仁、梅花、金锁6个乡镇、开发区;

第三组:交通局牵头、经贸局配合,督查青阳、朱湖、界集、太平、曹庙、龙集6个乡镇;

第四组:农机局牵头、质监局配合,督查石集、城头、临淮、陈圩、半城、孙园6个乡镇。

四、督查办法

此次督查采取先暗访后明查的办法进行。督查组随机抽取乡镇一个行政村,排查登记三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不少于10辆、道路不少于3条、道路安全隐患不少于2处,与乡镇登记台帐进行比对,按百分比核算乡镇排查登记率;实地查看宣传条幅、墙字、标语、整治公告,走访群众不少于10人,检查宣传工作情况。

各督查组督查情况要在督查结束后向被督查乡镇集中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二OO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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