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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四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8-10访问次数: 字号:[ ]

 

关于印发泗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例会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整治办要求,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泗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例会制度》等四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〇〇八年八月十日

 


泗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例会制度

 

为认真分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形势,研究部署集中整治阶段性工作,实现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经市集中整治指挥部研究,建立本制度。

一、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每月15日、25日组织召开一次全县集中整治工作例会,会议由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召集。

二、各乡镇、经济开发区集中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县集中整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及指挥部有关指示及文件精神,听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集中整治阶段性工作。

四、例会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五、有关人员出席会议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泗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

整治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全面反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状况,实现信息交流与经验共享,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经市集中整治指挥部研究,建立本制度。

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联络员,深度挖掘各类信息资源,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二、信息工作要围绕农村道路安全集中整治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进行,做到内容充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要认真总结各种创新做法、整治经验、办法措施,在出新、出彩方面力求突破。

三、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收集整理各类信息,每周编缉《农村道路集中整治工作简讯》,报县集中整治办公室。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周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信息不少于1条。

四、信息报送工作纳入集中整治目标管理内容,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每周通报一次信息采用情况,对信息工作落后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五、各类信息统一以电子文档发送至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信箱:shwyh666@163.com

泗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督查制度

 

   为了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经县集中整治指挥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督查工作计划,确定督查工作重点,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二、督查工作由县集中整治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分别带队进行,具体方案由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安排;

三、县级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整治期间安排不少于5次的暗访活动;

四、县集中整治办公室负责编缉《督查通报》,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五、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督查有关乡镇和部门整改;

六、督查情况适时适度在新闻媒体公开;

七、督查结果纳入集中整治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八、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并参照上述制度执行。

 

 

 

泗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学习交流制度

  

为了交流集中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县集中整治面上工作均衡开展,经县集中整治指挥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一、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开展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学习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经验,交流工作体会,取长补短,互促共进;

二、学习交流活动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就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学习探讨;

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定期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

四、学习交流活动开展情况由县集中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报市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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